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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与消防队联合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07-18来源:放大 缩小
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所夏季安全大检查暨暑假安全工作要求的通知》总体部署,所里将于7月20日(本周三)与消防队进行联合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管理情况、人员守纪情况、实验室和易燃易爆品储存场所安全管理情况等。

我所领导一直高度重视安全工作,7月17日召开的所长办公会上,又专门研究了近期连续发生的安全事故,分析了安全形势和面临的安全压力,做出了重点抓好“预防、检查、整改和处理”等关键环节的部署,以及对违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的决定:职工出现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在经济、评奖评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行政处分等方面给予处理;研究生出现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在经济、评奖评优、研究生毕业等方面给予处理,同时根据情况追究导师责任。上述要求,本次检查开始执行。

希望各级领导、全所职工和研究生们重视起来,认真准备、积极配合,保质保量完成这次联合检查,并在日后工作中,全面将安全工作贯彻始终。

现将我所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特别是实验室日常安全要求)再次通知全所,望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安全工作责任制

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基层单位及下属工作单元、房间、重要部位、设备、设施、危化品等必须明确责任人及职责。

2、安全教育与培训

基层各单位按要求组织好本单位人员参加所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基础上,还应按照所安全教育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新上岗的职工、研究生,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做好记录和总结。

3、安全检查,隐患整改

(1)按照所安全检查的规定,基层单位每月检查一次,课题组等工作单元每半月检查一次,房间每日检查。

(2)房间日检由房间安全负责人或值班人员每日晚上下班前对房间的水电气和门窗等进行检查,确认冰箱、通风橱、烘箱等公共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做好记录。

(3)每个职工、研究生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所有物资、物品和分管的仪器、设备、危化品进行班前班后检查。

(4)发现隐患,须立即整改。整改不了的,立即上报。

(5)各个层面的安全检查,应认真填写《安全检查备查表》。

4、防护用具

实验场所和其它有危险性的工作场所,必须穿工作服、佩带防护镜。严禁穿短裤、裙子、凉鞋、拖鞋等。特殊危险的,必须按要求佩带相应的防护用具。

5、危险化学品

危化品使用与存放符合国家、院、所的相关规定,只能存放当日用量,严禁超量存放。

6、特殊危险药品

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药品的购买与使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无私自购买、储存现象。要有完整使用记录。

遇水、与空气能够燃烧爆炸的危险药品用不完的,须确定保管人,保存在稳妥的地方,必须建立使用和保管台账。使用时必须通过保管人领用。

7、气体钢瓶

气瓶使用与存放必须进行固定,禁止搭挂任何物品。存储可燃、易燃、助燃、有毒、腐蚀性气体的钢瓶禁止在室内存放和使用,必须放置在室外。

8、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含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等)的购卖、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院、所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定期进行检查、检测、保养。

9、电气设备

必须放在阻燃基座上,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超过使用年限、老化、损坏或污渍比较严重的,须立即更换。

10、安全通道、灭火器材

走廊、楼梯、疏散通道两侧、安全出口处禁止堆放物品。职工和研究生个人应熟悉疏散通道位置。熟练使用灭火器材,禁止挪用、遮挡和破坏。

11、化学废弃物

须分类盛装,禁止向下水道倾倒。所里专职人员每日须集中收集和处理,严禁过夜存放。

所安委会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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